更新日期:民國113年8月9日
主要資料來源:內政部戶政司、勞動部勞工保險局、財政部、司法院
不論是親友臥病已久最終離開,或是突如其來地離世,除了好好地說再見之外,也需要處理一些政府相關行政流程。但聽有經驗的親朋好友說過,辦理身後事充滿了重重考驗,造成家屬心力交瘁,因此本文整理了「殯葬流程」與「身後事處理」,簡單盤點所有該辦理的服務項目,詳情請依各主管機關規定為準。
一、殯葬流程(約7-10日內完成)
親友離世後,可依照以下的四個步驟,完成殯葬事宜:
- 1
開立死亡證明
依「死亡情形」區分,大致分為以下3種情形:
(1) 醫院死亡:由「醫院」開立
(2) 在家自然死亡:主動通知「衛生所」開立
(3) 意外或其他事故死亡:向「警察局」報案,再經由「檢察官」開立
- 2
運送亡故親友
依「政府/民營單位」區分,如以下2種情形:
(1) 通知「各縣市政府殯儀管理處(所)」辦理
(2) 委託「民營禮儀公司」辦理
- 3
辦理喪禮事宜
依「政府/民營單位」區分,如以下2種情形:
(1) 至「各縣市政府殯儀管理處(所)」辦理殯儀館設施使用
(2) 家屬自宅或至外縣市辦理喪禮事宜
- 4
辦理埋葬事宜
依「埋葬方式」區分,大致如以下2種情形:
(1) 土葬:在出殯前向「各縣市政府殯儀管理處(所)」申請「埋葬許可證」
(2) 火葬 (納骨塔/海葬/樹葬/花葬/植存):在出殯前向「各縣市政府殯儀管理處(所)」申請「火化許可證」
二、身後事處理(約3-6個月內完成)
身後事主要分成四個面向:除戶、財產、稅務、保險,各自有其負責的單位和申請截止日期,可依照下表確認「在什麼時候之前」要「去哪裡」辦「哪些服務」:
項目 | 我要去哪裡辦? | 何時辦理? (親友死亡/得知繼承時) | 我要處理哪些服務? |
除戶 | 各縣市戶政事務所 | 30天內 | 「死亡登記」 |
財產 | 亡者戶籍地 地方法院 | 3個月內 | 申請「拋棄繼承」 |
陳報遺產清冊 |
建物及土地所在 地政事務所 | 6個月內 | 不動產繼承登記 |
各金融機構 | 依各單位而定 | 帳戶存款查詢 |
各保險公司 | 投保紀錄查詢 |
各投資交易營業所 | 有價證券查詢 |
國稅局/地方稅稽徵機關 | 6個月內 | 單一窗口查詢金融遺產,包含有價證券、短期票券、人身保險、期貨、保管箱、貸款及信用卡債務、電子支付帳戶、記名式儲值卡、投資理財帳戶、信用合作社之社員股金。 |
勞動部勞⼯保險局 | 10年內 | 遺屬請領勞工退休金 |
透過農會向勞動部勞⼯保險局申請 | 10年內 | 農民退休儲金:農民生前有繳納農民退休儲金者,遺屬請領「農民退休儲金」。 |
稅務 | 亡者戶籍地稅捐稽徵處 (符合<遺產稅跨局臨櫃申辦作業要點>則不受戶籍地限制) | 6個月內 | 申報「遺產稅」 |
國稅局/地方稅稽徵機關 | 於5月份申報 或3個月內 | 申報「所得稅」: (1) 亡者配偶或亡者為受扶養親屬者:由配偶或其納稅義務人合併申報。 (2) 亡者無配偶或不符合受扶養規定者:由繼承人於亡者死亡日起3個月內結算申報。 |
保險 |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| 5年內 | 申請「農保/勞保/災保/國保給付或津貼」 |
站外連結之參考文章:
>>死亡、死亡宣告登記【資料來源: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,民國113年11月】
>>單一窗口查詢金融遺產暨遺產稅申報稅額試算服務專區【資料來源:財政部臺北國稅局,民國113年1月】
>>不幸身故【資料來源:勞動部勞工保險局,民國111年4月】
>>現行國稅申報、申請時間及受理單位一覽表【資料來源:財政部稅務入口網,民國111年3月】
>>家事聲請狀--陳報遺產清冊【資料來源:司法院,民國110年12月】
>>家事聲請狀--聲請拋棄繼承准予備查【資料來源:司法院,民國110年12月】
>>納稅義務人於年度進行中死亡,其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應如何辦理?【資料來源:財政部稅務入口網,民國113年4月】
資訊來源:https://www.gov.tw/News_Content_26_402190
另外也可再參考小冬瓜的影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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